沧州:大运河管理该找谁?

 

河北新闻网讯(燕赵都市报记者 代晴 韩泽祥 文/图)大运河流经的沧州市张家坟村段,近段时间,很多村民在河套内圈地盖房,并将建筑垃圾倾倒进运河内。而与之相邻的不远处,就是沧州市政府正在投资兴建的运河景观带示范段工程。同是流经沧州市区的一条大运河,却遭遇不同的命运:处于繁华路段,政府就投巨资建设景观带;而处于偏远路段,就缺乏监管被人肆意糟蹋破坏。5月29日,本报对此进行了报道。

其实,针对大运河沧州市区段两岸违法建筑“死灰复燃、拆了再建”的怪现象,本报曾多次追踪报道,当地政府也出台过政令治理。5月30日上午,记者再次走访了涉及大运河治理的相关部门。有关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都称有苦衷,使得政令成一纸空文。两天来,众多热心读者致电本报,呼吁政府部门真正作为,从根本上保护好沧州的“母亲河”。

南运河管理处:只有监管职能,管理权归地方

大运河的监管和治理是如何开展的?带着这个问题,5月30日上午,记者来到河北省南运河水务管理处了解情况。

管理处河道科科长白风亭介绍说,大运河采取的是分级管理的模式,他所在的南运河水务管理处是省水利厅驻沧单位,负责修河道、建水坝等宏观项目管理。至于运河的日常监管,权力是下放到地方的。比如,沧州市区解放桥向北一段归沧州市水务局的运河城区管理处管,运河张家坟段则属于运河区水务局管。“运河是一个古老的河道,遗留下来的历史问题也比较多,比如居住在河套里的村民建房就非常难解决。”白风亭称,南运河管理处接到关于运河问题的群众举报或媒体报道后,一般是向沧州市水务局下发文件进行行政督导,要求市水务局派人核实或下令运河区水务局调查,并于5日之内给予答复。“张家坟段属于运河区水务局管辖,那里的日常管理及维护工作均由运河区水务局负责。”

运河区水务局:执法人员少,管理难度相当大

离开河北省南运河管理处,记者又来到了沧州市运河区水务局。负责接待举报工作的办公室科员邢华芳称,最近她一直没有接到张家坟村圈地盖房以及向运河内倾倒垃圾的举报电话,“如果接到举报,我们肯定会派人去现场核实并制止。”

邢华芳还表示,他们的职权范围仅限现场制止。如果对方置之不理、不听劝告,他们只能依靠法院强制执行,但那样时间太长,整个过程走下来至少需要半年。另外,邢华芳强调说,运河区水务局的人员实在有限,河道科只有两三个人,还经常被抽调走执行别的任务,日常的运河管理有些力不从心,“让我们每天24小时去盯守,也不太现实。”

记者表示,想将张家坟的情况反映给运河区水务局的主管领导,但邢华芳说,局长薛俊青正在沧州市里开会,副局长于丰龙以及河道科的工作人员都下乡包村了。经过多方联系,记者拨通了两位主管领导的电话。局长薛俊青表示,关于村民私搭乱建、违规建房的情况,应该和运河区城管局联系。副局长于丰龙则说,由于他已经下乡包村,日常事务和局里工作脱钩,所以不方便接受采访。

运河区城管局:有明文规定不属我们管辖

5月30日下午,沧州市运河区城管执法局局长王秀山在接受记者采访时称,城管局的确负责违法建筑的拆除,但是省里有明文规定,大运河两岸“里七外八”范围内的违法建筑不在他们的管辖权限内。所谓运河两岸“里七外八”,指从运河沿河巡查路(小公路)的中心点算起,向里七丈(24米)、向外八丈(26米),都属于保护范围,“里七外八”范围内的建筑,凡没有特批都应归为违法建筑,应该立即拆除。王秀山说,这一范围内的违法建筑的拆除,不属于城管部门的职权范围,而应属于水务部门的职责。

王秀山局长还向记者举了一个实例:早在几年前,那时他还没有到运河区城管执法局工作,城管执法人员接到举报,称运河岸边有村民私搭乱建,正在盖房子。执法人员向违法建设者下达了立即停工通知书、限期拆除通知书,但对方没有停止施工,反而将城管部门起诉到了法院。法院按照有关文件作出判决:城管部门越权执法,赔偿村民的有关损失。王秀山说,这是深刻的教训,因此,再接到类似举报后,执法人员会建议举报人改向水务部门反映情况。

记者手记

保护好沧州“母亲河”

去年,本报就曾对沧州运河两岸违法建筑吞噬运河景观进行了报道。沧州市政府相关部门也给予高度重视,沧州市市长焦彦龙要求坚决制止运河两岸私搭乱建等违法行为。当年10月19日,沧州市运河区召开“拆除违法建筑支持运河景观带建设”誓师动员大会。在当时的誓师动员大会现场,运河区支持运河景观带建设指挥部有关负责人曾表示,私搭乱建、违法占地这个顽疾如果不能有效地遏制,今年一个行动,明年一个行动,必将牵扯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浪费时间,贻误发展。因此,运河区探讨并采取了强有力的长效措施,坚决刹住私搭乱建歪风。

这位负责人所说的具体措施主要有两项:一是职能下沉,城管、国土、住建等有关职能部门,会经常性地走下去,进村、进社区、进现场开展执法活动,城管部门不定期进行抽查,并将案件处置情况及时上报政府。二是责任下沉,各乡、村要按照“属地管理、日常督察、依法治理、责任追究”的原则,建立和完善长效的日常巡查机制、拆除机制和奖惩机制,做到露头就打,把私搭乱建的苗头第一时间消灭在萌芽状态,坚决防止再出现新的违法建筑,确保长期不反弹。

但实际上,目前运河两岸去年拆除的一些火锅店正在进行重建装修,原本广阔的农田里已经林立起一栋栋新建的民房,其他部分地段也新增了大量的建筑垃圾。向运河倾倒建筑垃圾、运河两岸违法占地、私搭乱建又一次“死灰复燃”。很多沧州市民扼腕叹息,致电本报呼吁政府部门真正作为,把措施落实到位,保护好沧州人自己的“母亲河”。

【责任编辑:赵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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