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旅游委加强汛期暑期防汛安全督查工作

2016-08-03 10:39:24 来源:河北新闻网 责任编辑:寇瑄
目前省旅游发展委员会已组织六个督导组,赴全省各市开展旅游安全专项检查工作。按照要求将重点围绕各地汛期暑期安全生产工作部署情况,风险隐患排查情况,防范措施制定和责任制落实情况、应急预案制定及处置方案落实情况,以及领导带班和24小时应急值守等情况,开展专项督导检查。

 

8月1日,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汛期及旅游旺季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

通知指出,今年入汛以来,我省天气异常复杂,暴雨、大风、雷电等极端天气多发,近期全省大部分地区还将有中到大雨,局地可能发生突发性暴雨洪水,防汛抗洪压力依然很大。目前正值我省暑期旅游旺季,出游人数多、特别是学生出游、家庭出游多,出游时间长、范围广,安全保障的压力进一步加大。要进一步做好汛期及旅游旺季的安全工作,有效防范和遏制涉旅突发事件发生。

一、高度重视,落实责任。汛期强降水、泥石流、雷电、高温等极端自然灾害频发,极易引发旅游安全事故。各地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充分认识做好汛期旅游安全工作的极端重要性,严格落实各级各部门的“两个主体责任”,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以保障游客生命财产安全为首要任务,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忧患意识、风险意识和责任意识,站在广大游客的角度想问题,把重大风险隐患当成事故来对待,守土有责,敢于担当,完善机制,严格监管。对由工作失职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依法追责,绝不姑息、毫不含糊。当前要及时掌握天气预报,按照汛期旅游的规律和特点,突出抓好以防暑降温、防雷防汛、防地质灾害、防火防爆为重点的汛期旅游安全工作,特别重视做好极端天气和重大灾害预警预报、检查督查和应急处置工作,强化各项防范措施,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二、把握重点,加强监管。各地要针对汛期和旅游旺季特点,加强对景区游览、旅游包车、在建旅游项目等重点领域的安全监管。景区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景区风险区域和设施项目的排查,对存在洪水、泥石流、滑坡危险的景区和因强风暴雨天气不能保证安全的设施项目,该关的立即关、该停的立即停。要督促景区制定切实有效的防灾措施及应急预案,确保游客疏导、紧急避险等主要环节的安全,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交通运输、公安等部门要做好汛期旅游包车安全监管和检查工作,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一律取消包车;旅游部门要加强对旅行社的安全监管,重点督导旅行社做好安全应急预案编制和应急演练、应急值守,确保地接社、酒店、交通等供应商选择依法依规,旅游线路和产品评估、旅游保险、游客安全提醒提示等安全可靠到位。各地要严格规范施工营地选址和布局,深入排查治理地质灾害隐患,对施工工地及驻地周围存在洪水、滑坡、垮塌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威胁的,提前采取防范应对措施,确保在建旅游项目施工安全。

三、强化检查,消除隐患。各地要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督促相关企业切实做好汛期隐患排查工作,对查出的隐患分级分类、建档备案、闭环管理,切实将各种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要根据汛期的安全生产形势与特点,采取明察暗访、联合检查等形式,积极开展旅游安全督导检查工作。各地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带队到旅游景区、旅行社和星级饭店等旅游企业深入检查安全生产工作。重点督导检查汛期暑期安全生产工作安排部署情况、组织开展风险和隐患排查情况、组织开展督导检查和各项防范措施制定落实情况、责任制落实情况、应急预案制定及应急处置方案落实情况以及领导带班和24小时应急值守等情况。省政府将派出督导组赴部分地区进行督查检查。

四、加强预警,引导出行。各地气象、国土资源、林业以及公安、交通运输、安全监管等部门要加强信息沟通,强化旅游安全动态监测和形势研判,运用广播、电视、报纸、短信、微博、微信以及车站、广场、景点信息屏等多种渠道,及时、广泛发布气象预警、景区地质灾害、景区流量控制等有关信息,加强对游客的安全信息服务与引导,有效提升广大游客平安出行的意识。

五、强化值守,做好应急。各地要密切关注天气变化,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及时向社会公布汛期值班电话,值班人员要尽职尽责,坚守岗位。遇到突发事件要依法依规、及时果断处置,按规定及时上报,不得故意迟报、漏报或瞒报。

目前省旅游发展委员会已组织六个督导组,赴全省各市开展旅游安全专项检查工作。按照要求将重点围绕各地汛期暑期安全生产工作部署情况,风险隐患排查情况,防范措施制定和责任制落实情况、应急预案制定及处置方案落实情况,以及领导带班和24小时应急值守等情况,开展专项督导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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