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27日宣布,在国庆节期间推动全国约1400家景区实行门票价格优惠,平均优惠幅度约20%。
据统计,全国有5个省份(湖北、广东、海南、云南和新疆)辖区内所有实行政府指导价和政府定价的景区在国庆节期间实行门票价格优惠,山西辖区内国有A级以上景区门票价格全年实行6-8折优惠。一些著名景区如山西五台山和云冈石窟、福建武夷山、江西庐山、湖北神农架和武当山、广东丹霞山、海南天涯海角、重庆大足石刻、四川黄龙、贵州黄果树、云南石林和香格里拉等景区均在优惠之列。
旅游法带来“紧箍咒”
将在10月1日实施的旅游法给门票价格戴上“紧箍咒”:旅游法规定,门票涨价应该给消费者一定的消化时间,提高门票价格应当提前六个月公布。尤其是针对利用公共资源建设的景区,不得通过增加另行收费项目等方式变相涨价;另行收费项目已收回投资成本的,应当相应降低价格或者取消收费。
门票经济背后,粗放的发展方式也常被诟病。世界经济论坛发布的《旅游业竞争报告2013》显示,在140个参评国家和地区中中国名列第45位,竞争力较低的主要因素是消费价格较高、商业接待能力待完善和公共服务的专业化等等。这也使得国内游客除景区门票外,第二、第三消费还较低,门票收入占到游客在景区消费比重的80%以上。
上海财经大学旅游管理系教授何建民认为,旅游法的实施将进一步倒逼景区转型。
“人头费”难以为继
与往年靠景区访问量旺盛赚得盆满钵满不同的是,今年以经营自然景区为主营业务的上市公司日子并不好过。
桂林旅游在其业绩预报中表示今年上半年业绩亏损。这是因为当期游客接待量下降。黄山旅游、张家界、峨眉山A业绩相比去年同期也均出现较为明显的下滑。
诚然,今年上半年多重因素叠加,导致旅游市场并不景气。但上市公司必须反思,单纯依靠门票,在景区内无条件放行“收人头费”的方式,不仅不利于公司的稳定发展,更不利于服务消费者,营造舒适的旅游环境。
景区将如何转型?
不过,在景区上市公司中也有“逆市表现”的队员。华侨城A净利润同比增长74.07%。其半年报提到,由于加强了综合旅游统筹运作,公司综合旅游收入提升。
在旅游法的倒逼下,景区该如何另辟蹊径?
华东师范大学旅游系教授楼嘉军建议,应以境外运营成熟的景区为参照,通过发展和旅游密切相关的周边服务产业,开发休闲度假、商务会议等多种旅游类型,提供人性化的服务;同时,开发有特色的产品,促进餐饮、购物等二次、三次消费,扩大景区收入来源,形成良性循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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