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长旅游淡季“超低团费”冒头 旅行社实说成本

旅游淡季,很多线路报价低到令人心动,甚至出现了“零团费”。但是,这种方式却暗藏“杀机”,变相强迫游客消费、私自增加旅游消费项目等让消费者望而却步。昨日举行的全省旅游行业监管会议上,如何遏制、扭转旅行社“零负团费”恶性竞争现象成为会议的热点之一,会议专门作出布置,针对“零负团费”低价团成因和关键环节,将采取切实有效的治理办法和措施,集中力量检查治理。

泰国旅行社质疑“超低团费”

“泰国七日游,最低价格仅需1198元……”这是长沙某旅行社在其门店招牌中贴出的揽客广告,这个行情大概相当于春节期间一张长沙到三亚的单程机票价格。“游客自己要承担每天20元的导游费,必须参加当地至少一项500元的游乐节目,必须自己承担到某旅游景点船票……”当记者以游客身份试图与旅行社签订这个仅需1198元的泰国七日游时,接待人员却又抛出多项“必须”由游客承担的费用,而且要在报名时一并交清,这样算起来,价格不会低于2000元。

泰国金祥旅行社中国事业部经理、泰籍华人李贵3日在长沙接受记者采访时透露,目前泰国地接的七日游行情是随着中国人的旅游淡旺季变化而适当变化的,目前一般是每客800元人民币,而长沙飞泰国曼谷的机票散客目前最低一个单程也要886元,虽然旅行社可以拿到更优惠的折扣,可来回1200元一般肯定难以成交。“所以,低于2000元的报价,注定是要亏本的。可旅行社不会做亏本买卖,只有通过带游客在当地购物和景点的回扣来弥补亏损。”

早签合约避免恶性竞争

“要避免旅游过程中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最好的办法是选择综合实力比较雄厚、口碑较好的旅行社,同时注意签订旅游合同,注意合同规定的事项和细节。”湖南省中国旅行社负责人何平接受记者采访时介绍,为了避免陷入低价竞争的恶性循环,该社摸索出一条每年组织召开旅游供应商交流会、全年合同早签订的方式,这一做法受到主管部门肯定。

3月3日,湖南省中国旅行社在长沙召开旅游供应商交流会,来自全国各地及香港、泰国等地的110多家旅游客商与该社签订双向合作协议,这些协议中,在提供用餐、用车、用房、景点、购物及代客服务等各服务环节上,全方位更细致地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并站在合同法的角度,就组团社与地接社的权利与义务作出了明确约定。“协议签订后,从根本上规避了黑社、黑车、黑导、黑店的现象,更避免了零负团费的问题,促进了旅行社操作上的规范化,将为旅游消费者提供一个更加透明、公开的消费环境。”出席该项活动的湖南省旅游局副局长刘之明对湖南中国旅行社的作法给予了充分肯定。

湖南将严打“零负团费”

据湖南省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所长罗文德介绍,去年全省各级旅游监督部门共接到旅游投诉598起,其中受理有效投诉441起,受理人数1353人,现赔金额达57万多元。这些受理中,对旅行社的投诉274起,占到全部投诉的62%,其中不少就是零负团费原因造成的。

“零负团费、强迫或变相强迫消费、服务质量低劣等问题之所以长期存在,主要是由于旅游消费的特殊性和旅行社企业内部管理不规范及旅行社市场竞争的无序性造成的。并且往往是游客不投诉,问题难发现,造成监管困难或缺失。”省旅游局副局长刘之明对此指出,今年全省旅游行业监管部门要创新工作思路,依法依规严管重罚:一是要重点监管旅行社《旅游合同》及《旅游行程安排表》,保证合同条款和内容完整,服务质量保障约定到位,自费项目合法、价格合理、选择自由,不出现零负团费、不提供虑假信息;重点监管旅行社内设机构设置及人员聘用合同,查处旅行社挂靠承包等经营模式,查处广告不实和虚假宣传;严格禁止旅行社向导游收取游客“人头费”,强迫或变相强迫游客消费、私自增加旅游消费项目等违法违规行为。(记者 周斌)

【责任编辑:赵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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