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5日下午,我局邀请了石家庄北盟法律事务所周文龙主任对石家庄市旅游纠纷调解处理中心30余名调解员进行了培训。
随着旅游产业发展速度的提升,游客接待量日益增加,旅游纠纷产生数量也随之增加,为能够将旅游纠纷在第一时间得到有效解决,真正做到将矛盾化解在发生地、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结合《旅游法》的实施,成立了石家庄市旅游纠纷调解处理中心。石家庄市旅游纠纷调解处理中心调解员包括市旅游局、县旅游局行管科工作人员,以及旅行社经理、律师和保险经纪公司等相关单位人员。
周文龙主任讲述了纠纷调解程序、调解员的职责与定位、调解员的压力舒缓与情绪管理、旅游纠纷调处机制解析、调解的有效沟通、纠纷案例解析等内容。内容贴近实践,受到了参训人员的一致好评。通过培训、交流、学习先进经验等方式,对纠纷调解工作有了新的认识与提高。
米进立副局长在培训会上要求:一是提高认识。要充分认识旅游纠纷调处机制是一项制度安排,做好旅游纠纷调解工作意义深远。要通过培训从理论上、法理上、实践操作上深入理解、深化认识。二是夯实基础。要遵循人民调解、司法调解、仲裁调解、行业调解等纠纷调处的基本范式,掌握各自的特点,汲取其中的优点,在借鉴中创新,在创新中发展,形成一个因地制宜、依法合规、管控有度、操作有效的旅游纠纷调处模式。三是推广运用。希望通过培训,促进旅游纠纷调处工作有效推动、提高水平、解决问题、探索模式、开拓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