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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文物局召开《河北省长城保护条例》 实施宣传座谈会

2021-06-01 16:21:21 来源:河北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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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新闻网讯(韩文哲)5月31日下午,河北省文物局召开《河北省长城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实施宣传座谈会,为6月1日起即将施行的《条例》做好宣传贯彻推介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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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31日,《河北省长城保护条例》 实施宣传座谈会召开。图为会议现场。杨慧丽摄

河北省人大教科文卫委副处长许丞栋,河北师范大学商学院党委书记、院长赵德勇,河北大学博物馆研究员、保定市长城保护协会会长李文龙,河北地质大学长城研究院执行院长、教授彭运辉,河北省古代建筑保护研究所教授级高级工程师郭建永,承德金山岭长城文物管理处主任郭中兴,河北日报文化新闻首席记者龚正龙等多方代表应邀到会,河北省文物局局长张立方,副局长韩立森,河北省文物局执法督查处处长李家文,河北省文物保护中心主任、研究馆员刘忠伟参加会议,新华社、中国文化报、河北新闻网、长城新媒体等新闻媒体到会并对此次活动进行宣传报道。

5月31日,《河北省长城保护条例》 实施宣传座谈会召开。图为河北省文物局副局长韩立森主持会议。杨慧丽摄

河北长城资源丰富,是长城国家文化公园重点建设区。河北长城数量众多,年代跨度大,建筑形制多样,文物价值较高,分布范围广,体现了河北长城保护的重大历史和现实意义,同时也凸显出长城保护的艰巨性、复杂性和长期性。近年来,河北做了大量的长城保护工作,有实践、有成绩、有特点,但长城保护地方法律体系建设和司法实践工作与新时代经济社会发展、民众总体需求相比,仍存在不匹配、不适应、不完善等突出问题。《条例》的出台实施为依法推进长城国家文化公园建设、加强长城保护传承利用、阐释长城价值弘扬长城精神,着力解决长城文化价值发掘和保护工作中存在的短板和弱项提供了有力法律支撑。

会上,各位专家结合河北省长城保护实际提出了一系列建设性、实操性强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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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31日,《河北省长城保护条例》 实施宣传座谈会召开。图为河北大学博物馆研究员、保定市长城保护协会会长李文龙发言。杨慧丽摄

“作为全国首屈一指的长城大省,确实应该有一部《条例》来规范长城的保护,指导长城的旅游,尤其是在当前文旅融合大背景下,怎么把长城保护好利用好,怎么更好地把长城的历史文化价值以及他其他不同的精神价值阐述出来,是非常值得不断思考的。”李文龙在座谈会上说,“《条例》实施后应做好宣传工作,成立诸如‘长城研究中心’这样的专门机构来更好地保护长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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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31日,《河北省长城保护条例》 实施宣传座谈会召开。图为河北师范大学商学院党委书记、院长赵德勇发言。杨慧丽摄

赵德勇在座谈会上说:“《条例》共66条,是非常系统和完整的,重点放在了保护和管理,而且把保护放在了前边,这部地方性法规动员了各方的力量来保证长城的保护。未来《条例》的宣传工作,应该根据不同的宣传对象,明确不同的宣传内容,同时提高全民的保护意识,尤其是青少年群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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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31日,《河北省长城保护条例》 实施宣传座谈会召开。图为河北省人大教科文卫委副处长许丞栋发言。杨慧丽摄

“提升当地老百姓的认知,做好长城保护的宣传教育,将长城保护纳入学校学生教育内容,培养保护意识,建立长城文化完成教育基地,研学活动等,在宣传形式上,多运用互联网进行宣传推广。”许丞栋在座谈会上说。

与会专家一致认为,《条例》突出了实践性,奠定了长城国家文化公园建设的法制基础。在保护利用实践方面,坚持不改变原状、最低程度干预和预防为主原则;在多元治理方面,突出实现“良政善治”理念。突出了时代性,充分体现习近平法治思想中的“以人民为中心”理念。突出了科学性,在规划、安全监管方面、传播体系、价值阐释方面等方面都体现了科学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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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31日,《河北省长城保护条例》 实施宣传座谈会召开。图为河北省文物局局长张立方发言。杨慧丽摄

“下一步,全省文物系统将以《条例》实施为契机,在党委政府领导下,同各有关部门一道,全面提升长城保护能力水平,抓好《条例》学习培训,多措并举开展《条例》的学习和宣传,提高《条例》的群众知晓度,广泛凝聚共识,在全社会营造保护长城的良好氛围,共同推动新时代全省长城保护工作取得新成绩。”张立方说。

据了解,《条例》共66条,分为总则、长城保护、长城利用、监督管理、法律责任、附则共六章,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长城保护条例》为依据,吸纳了现行法律法规和其他省市一些好的经验做法,按照保护好、传承好、利用好长城的总体要求,规范了完善保护责任、健全保护体制机制、发掘长城利用的文化价值和精神内涵、充实监管方式等方面的内容。

责任编辑:韩文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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