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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旅游发展委员会“五一” 旅游出行提示

2017-04-28 20:46:34 来源:河北新闻网

“五一”假期即将来临,我省旅游市场进入旺季,为应对即将到来的出游高峰,河北省旅游发展委员会提醒广大游客:

第一、选择有合法资质的旅行社。

在选择旅行社时,注意查看“一照”和“一证”。“一照”指工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一证”指旅游管理部门颁发的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选择出境旅行的游客,要特别关注所报名的旅行社是否具备经营出境游业务的资格。赴台湾地区旅游要选择具有组织大陆居民赴台湾地区旅游业务资格的旅行社。务必在查验一证一照后再报名、缴款和签署旅游合同。

第二、谨防旅游“低价团”、“零负团费”陷阱。

旅游出行,线路选择是重中之重,线路价格并非越低越好。一般来说,费用和服务是成正比的,因贪图优惠而盲目随行,最后可能是花费更多的金钱却享受不到应有的服务。在近几年的投诉纠纷中,“强制购物”、“合同违约”也较多出现在“低价旅游团”中,极大损害了旅游者的合法权益。

第三、慎重选择户外探险等旅游活动。

慎重选择参加“户外俱乐部”、“野外探险”、“驴友之家”等形式的活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二十八条规定,招揽、组织、接待旅游者要具备必要条件,依法办理工商登记并取得旅游主管部门的经营许可。任何单位或个人未取得旅行社经营许可证,不得从事旅行社业务经营活动。若游客报名参加非法组织的旅游活动,将无法保障自身的合法权益。

第四、网上微信参团要谨慎。

网上报名旅游的游客,一定不要盲目上网搜索,避免误入非法旅游招徕网站。网上报名时,首先确认该网站是否经工商、网监部门登记备案且有备案登记号;其次看网站主页显要位置是否有旅游部门颁发的《旅行社经营许可证》信息;再次看主页上是否有旅行社客服和各地市旅游监管部门的投诉电话;最后要与旅行社签订书面旅游合同或网上合同,并索取正规发票和保留转账记录。

微信参团旅游,沟通交易看似便利,但却缺少了线下的合同签订环节、第三方交易平台监管和保障环节及旅游经营责任保险制度,游客一旦发生人身意外或者蒙受财产损失将很难追责和维权。

第五、报名手续要到位。

在报名时,应认真签订旅游合同。详细阅读旅行社提供的行程表或行程计划书,明确团费所包含的项目、服务内容、服务标准以及违约责任和纠纷处理方式,并加盖旅行社公章。如需安排购物,可以向旅行社提出,由双方签订旅游购物补充协议。最后,索要和妥善保存发票。合同、旅游行程单、发票或收据都是重要证据,日后一旦发生纠纷,可作为凭证。

第六、旅游消费要理性。

注意旅游消费陷阱,游客在旅游购物时要选择证照齐全、诚信文明、信誉度好的正规大型商场购买商品;游客在旅游购物时要理性购物,要根据自己的实际需要购买,不要贪图便宜购买自己不需要的商品;在购物后要索取购物凭证,并妥善保存,避免投诉时无据可查。

第七、旅游安全最重要

广大游客在旅游过程中务必遵纪守法、遵守旅游目的地的风俗习惯。提前了解旅游目的地安全状况,遵守各项交通安全规定,足额购买好意外保险,根据自身身体状况参加合适的旅游活动,提高对旅游安全风险的认识。在旅游过程中出现质量和安全问题时,应积极配合旅行社妥善处理,理性维权。在投诉的时效期内(合同结束之日90天内)到报名所在地的旅游质监部门投诉或是拨打全国统一的旅游咨询公益服务专用号码12301 进行咨询、投诉,依法维护自己的权益。

责任编辑:刘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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