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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闯禁区探险被困事件频发 专家:违法成本偏低

2017-02-13 14:25:38 来源:央视新闻客户端

现在,喜欢户外探险的人越来越多,但需要提醒的是,切勿盲目前往不熟悉的、人迹罕至的地方去探险。就在春节期间,云南频现户外探险者被困或迷路的事件,将探险变成了冒险。

爬山观日出 五名初中生被困山中

1月27日下午13点37分,云南腾冲消防大队接到报警称,有5名初中生爬上高黎贡山观日出未归,一直处于失联状态,请求救援。傍晚18点30分,救援队赶到山脚下,徒步翻越海拔2245米的 高黎贡山 主山脊,开始搜救。当地还派出直升机在空中搜寻,最终300多人组成的搜救队,历时50多个小时,在高黎贡山靠保山市隆阳区一侧,找到了王某某等5人。

未按规定路线游玩 游客山中迷路

2月4日晚上8点20分,大理古城派出所接到报警,有几名来自四川的游客在苍山游玩时,因天黑迷路,急需救援。所幸当天没有下雨,几名四川游客很快被民警找到,并安全送回了客栈。根据当地派出所统计,春节期间,仅发生在苍山的救援事件就有6起,当地警方成功救出被困人员共计16人。

大理市公安局古城派出所教导员 穆仕龙:因为苍山地势各方面都复杂,这些游客不按照苍山保护局的规定行走,致使迷路。

由于救援及时,这两起事件中的被困人员,最终都转危为安。然而类似的事件,近年来在云南多地都有发生,而且并不是每个人都这么幸运。为什么户外探险爱好者,会频频遇险呢?记者以大理苍山为例,做了调查,来看报道。

游客频频遇险 多因无视禁令

大理市苍山管理局提供的资料显示,2007年至今,苍山多次出现游客迷路或遇险,最终导致遇难的事件。

2010年7月13日上午,上海游客任某独自上山后迷路。7月27日21点,经过13天的搜索,任某的遗体被找到;

2012年6月15日,广西游客蒋某登山后未能下山,搜寻半个月无果。6月29日16点,救援队找到了他的遗体;

2013年9月5日晚,4名游客在爬山过程中遭遇恶劣天气,6日下午,搜救队在海拔约3600米的 洗马潭 东北侧 山箐中找到其中3名受困人员,9日,搜救队找到最后一名游客,他已经没有生命体征;

2015年8月2日,黑龙江游客毕某一人爬山后失联,至今未能找到。

每个游览区入口处都有进山须知,第一条就明确规定了游客不要擅自进入未开发区域,更不得随意翻越苍山。同时,未开放区域也放置了600多块警示牌,提醒游客不得擅入。但还是有很多“驴友”,无视警示牌擅自进山,导致迷路或被困山中。

苍山管理局巡防队前队长 杨自立:游客想到这个山上去探险,但是在探险过程中他又没有任何准备,像我们救助的游客当中有的连衣物、食品、最起码的水都没带,他就上来进行探险。

“任性”探险 谁来“买单”

救援消耗大量公共资源之后,就有了一个问题,对于游客这种“任性”的探险行为,是应该政府无条件“买单”,还是应该游客为自己造成的不良后果负责呢?

记者采访了大理大学政法与经管学院的杜永波教授,他表示,我国宪法和相关的法律法规中都明确规定,当公民生命、财产和安全等出现危机时,国家必须救援,公安、森警、消防等特殊岗位人群,有法定义务参与救援。公民作为国家的纳税人,危急时刻应该享受公共财力提供的服务。

但他同时认为,目前世界上任何国家的救援行为,都主要局限在基础性救援,对于擅自进入禁止区域的行为,应该另当别论。

大理大学政法与经管学院副教授 杜永波进入到禁止进入的景区地段里边去,那么这个行为本身就是一个违法行为。这个违法行为之上产生的风险,从法理上来说,违法行为的过错一方是必须先来承担产生的损失的。

专家:擅自闯入景区违法成本偏低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和《自然保护区条例》中,对擅自违法闯入景区的行为,可处以最高限额五千元的罚款。很多地区也有相应的规范,但大多存在对违法行为的划分和认定 不够细化、违法成本偏低等问题。

大理大学政法与经管学院副教授 杜永波:应当予以提高,就是提高处罚力度,从相反方向来提升当事人对他违法行为的预期,反而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或者提高自律的能力。

编后:在社会生活中,每个人都享有自由的权利,但其前提是应当遵循最基本的原则,就是不给别人添麻烦,对于游客景区探险行为更应如此。在背起行囊出发之前,应该做好相关的准备,遵守当地规定。无论如何,别将探险变冒险,也别给社会添麻烦。

责任编辑:张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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