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消协提醒:乐享旅游 勿忘安全

2016-10-03 09:43:37 来源:中国旅游新闻网 责任编辑:郑佳
在旅游过程中,当合法权益受损时,要在确认自身安全的情况下,及时搜集相关证据,主动投诉举报,寻求、政府相关部门、消费者组织或新闻媒体的帮助。境外旅游可寻求驻外使领馆等办事机构的帮助。

    今年以来,国家加强了旅游市场综合监管工作,有关部门依法查处并披露了多起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典型案件,受到广大消费者的欢迎。近期,中国消费者协会调查发现部分线路仍然存在安全隐患、强制消费、诱导购物、改变行程、压缩景点等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问题。“十一”长假在即,很多消费者已做好出行准备,还有的早早计划好赴境外旅游,中国消费者协会特别提醒广大消费者:

    警惕“旅游小广告”。不要轻易相信街头、社区、社交群、朋友圈等发送的旅游小广告,要从旅行社资质、消费者评价等多方面进行比较,不要陷入低价旅游陷阱,低价背后一定是强制高额消费。规范的旅游广告应有旅行社名称、许可证号,通过查询旅行社官方网站或APP得到相关旅行线路的详细信息。

    参团旅游必签合同。应选择正规的、信誉较高的旅行社,要签订正式合同。订购在线旅游产品时,要注意甄别在线旅游企业和旅游服务产品的真伪。签订合同前,要确认旅行社资质、经营范围和证照。合同中应明确行程安排、交通、食宿安排及标准、游览娱乐等项目的具体内容和时间、自由活动时间、旅游费用、违约责任等基本内容,不能安排在制定场所购物,对于模糊不清的条款应及时咨询,最好要合同中予以补充后再签字确认,并索要和保留好正式发票等有效票据。要根据旅游度假目的地特点及行程安排,选购适合自己需要的的医疗和意外伤害保险

    自助旅游注重安全。选择自助出行特别是前往热点旅游地的消费者,尽量选择信誉较好、性价比高、业务量适宜的酒店,最好提前了解酒店的相关资质,尽早预订。外出游玩时应注意人身、财物、行车安全,避免到人流量拥挤、购物不规范、存在安全隐患的景点景区。参加涉水、登山、骑马、蹦极等具有一定风险和需要一定心理承受能力的旅游项目时,要特别考虑自身健康状况,做好安全防范。

    境外旅游兼顾形象。在境外旅游度假,要遵守旅游度假目的地国家和地区的禁忌习俗,树立良好旅游形象,要熟悉和了解海关出入境管理规定和出境物品退税政策,不要携带违禁物品,也不要超额携带现金及免税物品,避免不必要的麻烦和损失。境外购买贵重物品前,事先要做好功课,充分了解产品特性是否符合国内使用要求和自身实际需要,避免冲动消费。

    依法主张合法权益。在旅游过程中,当合法权益受损时,要在确认自身安全的情况下,及时搜集相关证据,主动投诉举报,寻求、政府相关部门、消费者组织或新闻媒体的帮助。境外旅游可寻求驻外使领馆等办事机构的帮助。

    同时,中消协希望:

    政府相关部门要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旅游市场综合监管的通知》要求,建立权责明确、执法有力、行为规范、保障有效地旅游市场综合监管机制,对扰乱旅游市场秩序、侵害旅游利益、强迫或变相强迫消费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严肃查处,协助消费者处理涉外旅游消费纠纷,确保广大旅游消费者享有安全、放心、舒心的旅游消费环境。

    各景区单位要提升安全管理意识,以完备的设施、科学的管理保障游客安全,要根据景区特点,提前做好客流量预估,提前做好人员疏导预案,确保景区及周边客流量在安全承载范围,不可贪一时之利,弃游客安全于不顾。

    旅游服务企业要诚实守信、依法经营,严格履行《团队境内旅游合同(示范文本)》合同义务,强化从业人员培训教育,对于导游服务中改变线路、强制购物等损害旅游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进行严肃问责。

    导游及旅游从业人员要遵守相关法律、恪守职业道德,从提高旅游服务满意度中合法获取正当利益,坚决抵制旅游服务企业的不合理、不正当的服务要求,自觉保护旅游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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