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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嫌非法侵占公款 华天国旅衡阳子公司总经理跑路

2014-12-11 08:40:35 来源:红网

原衡阳华天国旅员工出示当初在“一切都会解决”承诺下签署的“解除劳动关系协议书”,甲方落款为已经成为空壳的衡阳华天国旅。

(原衡阳华天国旅员工出示当初在“一切都会解决”承诺下签署的《解除劳动关系协议书》,甲方落款为已经成为空壳的衡阳华天国旅。)

  百姓呼声:衡阳华天国旅恶意拖欠员工工资、福利及结算款
  
  红网长沙12月10日讯(记者 姚冶)张美蓉从未想过自己的讨薪之路会如此艰辛。而更让她迷茫的是,一年之期眼看就要错过,自己的赔偿金还不知该找谁要。
  
  12月2日,包括张美蓉在内的10名衡阳华天国旅原员工在红网百姓呼声联名发帖,投诉该公司因总经理职务侵占,拖欠员工工资、福利及赔偿款。记者调查得知,其中纠纷种种,依然悬而未决。
  
  风波初起 家贼难防
  
  说起华天国旅,在湖南省旅游界几乎无人不晓。这次涉案的衡阳华天国际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下简称衡阳华天国旅),就是湖南华天国际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下简称湖南华天国旅)投资成立的子公司,其法定代表人为现任湖南华天国旅董事长黄宏桥。
  
  2012年2月,湖南华天国旅聘请何劲松为衡阳华天国旅总经理,代管子公司事务。没过多久,问题就出现了。
  
  “在例行的财务统计中,我们发现衡阳公司的账目不对。”黄宏桥回忆,“之后也曾多次要求他补齐账目亏空,但他一直拖延。2013年11月,我们决定解聘何劲松。”
  
  实际上,事情不仅是“亏空”这么简单。原衡阳华天国旅员工刘连证实,2012年7月,何劲松曾以“系统问题”为由,要求其将收回的20万旅游团款汇到指定的私人账号。“因为是公司领导,就没多想。”之后,那20万元便不翼而飞。

  2014年初,湖南华天国旅向衡阳市蒸湘区公安分局举报。6月18日,“何劲松挪用资金案”立案,何劲松对挪用资金等事实供认不讳,已知涉案金额约为90万。黄宏桥、张美蓉等称,在近3个月的取证调查中,何劲松突然失踪了。
   
  讨薪无门 说好的赔偿呢?
  
  何劲松扔下烂账和疑团跑了,矛盾还在激化。
  
  2013年底,为撤销衡阳华天国旅业务,湖南华天国旅市场监察部负责人曹冉九约集子公司员工及地接社负责人20余人谈判妥当后,以衡阳华天国际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的名义,与子公司10名员工代签了解除劳动关系协议书。
  
  根据《劳动法》第四十一条、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七条及协议书约定,衡阳华天国旅应向被解聘员工支付经济补偿共10万余元,并应补买员工工资及养老、医疗等保险。自那以后,包括张美蓉在内的原衡阳华天国旅10位员工,便开始了近一年的讨薪之旅。
  
  “当时曹总(即曹冉九)跟我们说,不签(协议书)就不处理,签了就处理。没想到都是糊弄我们!”张美蓉出示了当时保留的录音,期间曹冉九确实多次强调工资由何劲松发到11月,“剩下的总部会给你们补齐,工资、保险都会想办法解决”。
  
  令人尴尬的是,与张美蓉等签署解聘协议的是已经成为空壳的衡阳华天国旅,代为执行、口头应允补偿的曹冉九却是由湖南华天国旅总部委派。
  
  张美蓉称,2014年1月,他们拿到了华天国旅总部应约支付的一半补偿金,此后便再也没有答复。一年中,他们曾数次赶到长沙,向华天国旅总部索要剩余的补偿金,却被告知应该去找衡阳华天,华天总部与此事无关。
  
  衡阳华天国旅早已人去楼空。而湖南华天国旅总部前后迥异的态度让大家激愤而绝望。
  
  总部喊冤 我们才是受害者
  
  “衡阳华天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这些赔偿款,按理不是由华天国旅支付,而是由衡阳华天支付。而员工工资,因为合同已经遗失,根本无从查起。”
  
  “投资了这么多钱打了水漂,我们才是最大的受害者。”黄宏桥诉苦道。
  
  “工资也不付,保险也不买,赔偿款只付一半。现在何劲松已经找不到了,黄总(指黄宏桥)还是衡阳华天的法人代表,不找总部找谁?!”发帖人曾伟林愤懑未息。
  
  除员工工资及补偿金外,衡阳华天国旅还有债务100余万,出面欲向其追缴债款的合作地接社,多达20余家。
  
  对此,北京德恒(长沙)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廖卫认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第十五条所述,如衡阳华天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其债务应该由其独自承担。由于我国的司法执行一般是“先刑事,后民事”,所以如果按照法律程序,原衡阳华天国旅员工的诉求需等到嫌疑人何劲松落网后,经过法院裁决才能实现。在实际操作中,除了申请劳动仲裁,尚无别的合适解决办法。
  
  目前,该案嫌疑人何劲松已在逃3个月,红网记者将对该事件进行追踪报道。

【责任编辑:杜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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