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玉珠宝
云南网讯 (记者 彭锡 实习记者詹晶晶)近日,有网友在金碧论坛、新浪微博上发帖称,在云南旅游时被导游带到昆明世博园内的朗玉珠宝购买翡翠,说好可无条件退货,但在退货时商家却要求收取20%的费用。对此,商家表示这是“公司运营资源占用费”,而省旅游发展委员会执法大队认为商家这种行为没有依据。
李太太在朗玉珠宝购买的标价12900元翡翠镯子
游客质疑:退货为何要扣20%费用
8月4日,一位名叫“李太太zz”的网友在微博上发帖称,跟团来云南旅游,在朗玉买了过万元的翡翠,回京发现价值不到两千元。退货却被要求扣22%费用,不是当初承诺的无条件。
记者就此联系了李太太。她表示,今年5月12日,她随团跟着导游来到朗玉珠宝购物。导游介绍说该店是云南省指定旅游的地点,如果在这里买到了假货,可以无条件退货。最终,李太太买了一只标价12900元的玉镯和一只标价2990元的翡翠戒指。
付款时,李太太要求收银员开具发票。“但对方说开发票比较麻烦,表示不开发票可送礼品,并承诺退货时只要拿购物小票就可以无偿退款,我就同意了。”李太太说。
回到北京后,李太太在朋友处鉴定时发现玉镯跟翡翠只值一千多元。6月27日,李太太联系朗玉珠宝要求退货,商家却以超过了购物时间一个月为由,在扣掉2%的刷卡费的同时还要扣除20%的‘作为消费者个人原因造成的公司运营资源占用费’。
李太太表示,购物的时候并没有人告知退货要被扣费,而是高速自己“无条件退货”。而“扣除20%的运营资源占用费”,也是朗玉珠宝于6月7日才开始要求的。
几经协商后,7月25日,最终在扣除了20%的“资源占用费”以及2%的刷卡费后,李太太被退回了10300元。
李太太还表示,她在朗玉珠宝购买的标价2990元的翡翠戒指目前还没有退,正在与商家协商。
李太太@市长微博
朗玉售货员:退货时不会扣除费用
对此,记者致电云南郎玉珠宝有限责任公司对外事务部经理明亮。他表示,公司确有“自购买产品之日起超过30天,不足90天内提出退货申请的,需由消费者承担因退货引起的运费、退货手续费(2%,包括客服维护费、财务服务费、银行刷卡手续费等)、此外还将扣除商品销售价格的20%作为因消费者个人原因造成的公司运营资源占用费”规定。
明亮认为,扣除20%的费用是因为“玉石是奢侈品,商家要把顾客退回来的商品送回厂商处,重新进行检验,同时还要送到质监部门重新打印证书才能分类上架,因此会耗费一定的人工成本。”
明亮还表示,“这个扣费标准是公司和厂商共同核算得出的。并从今年6月1日开始正式实施,6月7日于官网公布。”
李太太在朗玉珠宝购买的标价12900元翡翠镯子的收据
对于游客反映的购物时售货员并没有向消费者说明的问题,明亮说,朗玉的销售员都是经过正规培训上岗的,售货员在销售产品时,不会虚假宣传。
但是,当记者在朗玉珠宝进行暗访时发现,售货员除了告诉记者,“可以开具发票”“买到假货假一赔十”外,对于退货所要扣的费用,售货员仅仅表示“银行要扣掉刷卡费”,并没有提到20%的“资源占用费”。
朗玉珠宝门口张贴的“购物维权宣传画”
省旅游局执法总队:商家无依据
针对朗玉珠宝的规定,记者也采访了云南省旅游局执法总队。
该队总队长杨澄表示,如果商家在销售时向顾客明确提出,退货时要扣除相应费用,顾客仍然同意购买,双方就达成了合约。但如果商家在销售时没有向顾客说明该情况,而事后退货时却要扣除顾客的费用,那商家这种行为就是没有依据的。
云南凌云律师事务所民事诉讼部主任尹朝德律师表示,如果售货员没有对消费者表示过退货收取一定费用,那么就侵犯了消费者权益,而且涉嫌欺诈。但同时,他也表示,这个取证存在困难,消费者维权很困难。
尹朝德律师还认为,发现商品质价不符,消费者可以要到有鉴定资质的专门机构进行鉴定,再根据法定的鉴定程序,科学鉴定商品,并开具鉴定意见,发生纠纷时,可以作为一个参考的意见。“如果价值差异程度太大,那么商家可能就存在欺诈行为。” 尹朝德说,“消费者可向消费者协会、工商部门甚至法院维权。”
【责任编辑:杜船】
想爆料?请拨打新闻热线0311-67562054,登录河北新闻网新浪微博(@河北新闻网官方)或通过投稿邮箱:(hbrbwgk@sina.com)提供新闻线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