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时下已经成为人们调剂生活不可或缺的休闲方式,但旅游市场却暗藏各种玄机,让人玩得不舒心。
如何减少旅行社和消费者之间的纠纷,是摆在人们面前一个迫在眉睫的问题。
案例一 购物时间多过游览时间
吉林的李先生夫妇两人参加港澳五日游,与旅行社协商好去香港后,安排一天的自由活动,且在行程表中也写有相关事宜。但实际是导游说如果脱团就没地方住,这样一来,李先生夫妇还得受制于导游的安排,没能自由活动。李先生向消委会反映说,旅行团虽完成了行程表上的内容,但自己觉得看景点的时间远比购物的时间长,因此有种上当受骗的感觉。
记者了解到,一些打着“零团费”、“低团费”旗子的旅行团,往往就是靠游客购物、索取小费牟利的。
案例二 行程受阻难索赔
今年2月1日,25名深圳游客,以每人23800元的价格,到悉尼享受8日游,准备2月2日乘航班抵达凯恩斯大堡礁时,得知台风即将来临,团员要求更改行程,但旅行社坚持认为航班照常就意味着没有问题,该团最后被送到凯恩斯。结果,第二天因台风来临,团员们被困酒店两天。旅行社只愿意退回每人1000元,部分游客接受。
但罗先生提出异议,认为旅行社应该返还凯恩斯的大堡礁船票、缆车、浮潜、海底观光、餐费等等所有费用8000元的两倍,即16000元的赔偿,小孩每人6000元的心理伤害赔偿,被旅行社拒绝。旅行社认为台风是不可抗力的影响。
对此,有关消委会要求旅行社给出一个明确的明细,但旅行社称这次旅游的费用是打包销售,不可能细分,同时也是商业秘密,不可能透明。目前调解仍在进行中。
案例三 交钱容易退钱难
李阿姨和老伴2000年在一家旅行社交了每人500元的押金,办理出国游的护照及日后的出国游。但护照办好后由于李阿姨的身体原因一直未能成行,几天前就提出退还押金的要求,可对方业务员说,押金长期有效,什么时候出游,抵冲团费就行了。到了2003年左右,由于身体情况每况愈下,家人也不放心李阿姨再出游,遂向旅行社提出退还1000元押金的请求,但遭到拒绝。
在消委会调解时,旅行社认为,公司已经完成了部分的合约义务,该家旅行社是唯一一家有代理资质的旅行社,为争取代理权他们也付出了很多。此外,十年过后,该旅行社已改制成私有企业,不可能让私人老板自掏腰包。李阿姨最后虽愿意扣除200元费用,但因双方分歧太大,最终调解无果而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