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境购物怎样最合算?海关回应境外购物征税质疑
河北新闻网
2010-11-17 10:19
来源:新华网
责任编辑:吴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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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次严打是为了打击“水客”

    记者:一些人认为,海关此次严打是为了打击“水客”,一般旅客被牵连了,你怎么评价这种说法?

    黄熠:一段时期以来,一些有组织的走私团伙,假借个人物品名义,利用进出境旅客行李物品的便捷通关措施,以逃避海关监管、偷逃税款为目的,一日内多次携带各类高档消费品、高科技产品、生活日用品进出境,是变相的进出口商业贸易行为,相关行为不仅严重影响了正常旅客的通关秩序,还违反了贸易公平原则。

    ●提醒1:太高档的单件品最好别买

    根据第54号公告,对不可分割的单件物品全额征税。如此,太高档的最好别买。化妆品也是不少人在国外购买的“主力”商品,如果你买了一堆价值8000元人民币的化妆品,那么可以减去5000元的免征额度后再计算税额,但如果你买了一个价值9000元人民币的大牌包包,那就不能享受5000元的免征额度,而是全额征税。

    ●提醒2:手表“分段”征税

    手表的税率也不低,而且是“分段”征收的。如果手表价格在5000元至1万元之间的,按20%的税率征税;如果手表价格超过了1万元,则按30%的税率征税。

    ●提醒3:保留发票很重要

    国内和国外“大牌”的价格悬殊比较大,海关在审定完税价格时,境外购买物品的凭证是重要参考资料,旅客最好能予以提供。如果旅客不能提供境外购买的价格凭证,海关人员会以国内售价为准。

    ●提醒4:带出去的贵重品最好申报

    带进来的贵重物品需要交税,那么在国内购买的相机、手提电脑等贵重物品带出去时,也别忘了到相关窗口进行申报,以免入境时就要面临征税的尴尬。因此,出境时自己携带的相机、手提电脑等超过5000元的贵重物品,要主动申报,以获取申报单,作为入境时的免税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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