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起消费者可投诉出游陷阱及潜规则
河北新闻网
2010-08-10 08:59
来源:河北新闻网
责任编辑:吴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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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北新闻网讯 (《燕赵都市报》记者 宗苗淼)9日,省消费者协会召开全省旅游服务质量消费者监督评议活动新闻发布会,未来3个月内,全省范围将组织广大消费者开展以“关注旅游服务质量、促进旅游消费和谐”为主题的旅游服务质量监督评议活动,请消费者为全省各旅游景区(点)和各旅行社的经营和服务质量进行公开评议评价,通过填写调查表进行量化打分。

    电话、上网投诉旅游闹心事儿

    省消协有关负责人介绍,作为国民经济的战略性支柱产业,旅游业发展十分迅速,但是从消协受理的消费者投诉情况来看,坑害旅游者的事件时有发生,消费者对旅游行业还存在着许多不满意的地方,而且有些问题还是行业内存在的普遍性问题。

    此次评议活动要通过调查评议活动,切实解决旅游服务中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一些问题,进一步规范旅游企业经营行为,提升旅游服务质量,营造诚实、守信、放心的旅游消费环境,促进旅游消费和谐和我省旅游业健康有序发展。

    据介绍,这次活动由省消协发起,会同各地消协联合组织开展,以为消费者提供各类旅游服务的相关经营者为评议对象。重点是全省各旅行社和各主要旅游景区(点)。涉及外省景区、景点相关事宜,也将尽力帮助协调解决。

    消费者如遇出游闹心事,可拨打旅游服务质量评议热线,省消协0311—86058364。网民可以登录燕赵都市网首页点击“投诉旅游闹心事”进入。(详情请看燕赵都市网,事件采用后,记者将给您留言联系,敬请广大网民关注)

    消费争议等八大方面待审视

    您可以投诉或反映自己和周围消费者遇到的在旅游服务中遇到的实际问题,揭露消费陷阱和潜规则或提出意见和建议。评议的主要内容主要包括旅游安全、旅游合同、价格收费、公平交易、诚信践诺、广告宣传、购买商品、消费争议解决等八个方面。

    消费者旅行过程中的饮食、住宿、交通、游览、购物、休闲娱乐等方面是否存在潜在的危险和不安全因素;是否签署正规旅游合同;旅游中的各项费用是否公开透明,是否存在强制收费、多收费、乱收费等违法行为;是否存在频繁购物、强制购物、胁迫参观等强制交易行为;是否有故意设置消费陷阱,诱导消费者增加服务项目和费用支出的现象;旅行社是否依照合同约定诚实守信履约;是否存在任意改变旅游路线、更换旅游景点,刁难游客、降低服务质量,甚至恶意甩客行为;旅游宣传是否存在虚假和夸大宣传,是否以不实信息误导消费者;旅游景区(点)销售的商品是否存在以假充真、以次充好行为;旅行社和旅游景区(点)是否设立完善的消费争议解决机制,是否存在对消费者的合法要求故意拖延或无理拒绝的情形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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